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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立项及前期经费拨付的通知

科研处
2024-04-26 0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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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办公室):

 西安市社规划基金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2024年度西安市社规划基金申报项目进行了评审。本次评审采取学科组对活页进行匿名评审、大会复议的办法,并经市社规划基金领导小组同意,确定了2024年度西安市社规划立项项目。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立项为副省级项目。此次项目的完成期限以《西安市2024年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立项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请协助市社规划基金管理公室做好项目管理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时保质地完成项目任务
      2.对获准的资助项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给予不低于1:1的经费配套。

3.结项标准: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4.结项评审程序:①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格式将结项书一份及项目成果一式3份及电子版交单位科研处后报市社规划基金管理公室,没有科研处的单位直接报。各科研处在结项书相应栏目盖章,没有科研处的单位盖单位公章。结项书及项目成果格式要求请登陆西安社科网下载、查询。②市社规划基金管理公室组织专家评审并写出结项评审意见和修改意见。③对于评审通过和修改之后达到要求的成果由市社规划基金管理公室发放结项证书。
       5.按照西安市社规划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资助项目分期支付项目费。前期支付80%的项目费,结项评审通过后再支付15%的项目费。市社规划基金管理公室代扣总资助额的5%支付专家学者的项目立结项评审费。

 6.请各受资助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根据附件所列项目资助金额开具正式发票或省市事业单位内部结算凭证,并加盖单位开户行、账号公章,交西安市社院财务即从银行转入项目经费。

“秦岭专项”项目的单位,凭证抬头为“西安市社会科学院”,支付内容为“2024年基金项目.

“秦岭专项”项目的单位需要开两张票据,将“秦岭专项”项目单列开票,凭证抬头为“西安市社会科学院”,支付内容为“2024年秦岭专项项目经费”,其余项目凭证抬头为“西安市社会科学院”,支付内容为“2024年基金项目费”。
    7.立项证书发放及前期经费拨付、送票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周忆南   联系电话:85539519

 附件:2024年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立项项目前期拨付经费一览表


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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